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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试验区正定片区分局2026年第1次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合抽查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26-03-16  查看次数:1  
为深入推进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,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,根据《自贸试验区正定片区2026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》,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试验区正定片区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第1次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合抽查。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时间安排
2026年3月16日至11月20日。
二、抽查事项内容
市场监管分局:公示信息
三、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
 (一) 抽查对象范围:自贸试验区正定片区2025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个体。
 (二)抽取比例:3%。
四、名单抽取及派发
 (一)通过“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”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,由“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”自动派发到各监管所,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。
 (二)各监管所通过“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”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,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编组。
 (三)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,由“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”随机匹配,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(简称“一企一表”),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(可直接在APP端查看),实施检查。
五、组织实施
 (一)任务分工
1.本次联合抽查由市场监督一股牵头,各监管所具体落实本系统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合抽查工作。
2.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,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,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监管所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。
 (二)检查方式
1.本次检查采用网络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;
2.通知检查对象,电话通知或下达检查通知书,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及需要检查对象配合的事宜。
3.对经营主体进行实地核查时,应当出示相应证件,检查人员应当填写“一企一表”,并由被检查经营主体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;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“一企一表”上如实记录;以上操作可在“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”手机APP上完成。
 (三)抽查结果公示
 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,在“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”完成录入、审核,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,通过“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”自动交换到“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(河北)向社会公示。
 (四)后续结果处置。
各监管所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,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,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,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“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”中“后续处置”模块,确保后续监管到位,形成监管闭环。
 六、工作要求
 (一)明确工作职责,做好组织保障。市场监督一股要加强对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牵头工作。强化组织保障、机制保障、经费保障,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。
 (二)周密制定计划,认真抓好落实。各监管所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,积极筹划,精心组织,加强宣传,严格按照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。
 (三)寓监管于服务,减轻经营主体负担。在抽查工作中,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,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,依法行政,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、简便性与有效性,避免增加企业负担。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,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,主动接受经营主体咨询,为经营主体解疑答惑。
 (四)按时公示结果,促进信用监管。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,及时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。同时,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置,及时回填后续处理结果,形成完整闭环。
 (五)认真总结经验,定期反馈情况。各监管所要认真总结抽查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,梳理汇总一至两个典型案例。工作总结、统计表和典型案例于12月31日前汇总上报市场监督一股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
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试验区正定片区分局
2026年第1次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 
 

随机抽查企业(户)

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(人次)

涉及检查部门(个)

检查项目(个)

抽查结果

抽查结果处理

现场解答疑难问题(个)

发现问题事项(项)

发现问题企业(户)

责令改正(户)

应列入异常(户)

涉嫌违法立案调查(户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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